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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橫山國民小學

犯罪被害人保護週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05月0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58465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揭計畫係依據行政院107年12月18日核定修正「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」第肆點第九項第二款之4:「每年訂定犯罪被害人保護週,結合全國各有關機關、學校、團體及媒體,密集宣導犯罪被害人保護觀念」辦理。

三、111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謹訂於111年10月24日(星期一)至10月31日(星期一)實施,建議宣導方式如下:

(一)透過各類文宣、媒體辦理。

(二)實地舉辦各式活動或座談之方式。

(三)得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新冠肺炎)疫情情形,參酌第(一)點之方式妥為辦理。

四、有關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之相關最新文宣,將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(下稱該會)於下半年度陸續上傳至該會網站(連結:http://www.avs.org.tw/content.aspx?id=32828)或該會之粉絲頁(連結:https://zh-tw.facebook.com/avs0850),請學校自行下載運用或推廣分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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