補助本縣「110年度弱勢個案就醫補助計畫」
說明: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4月13日府教體字第1103759008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本府衛生局110年3月30日新縣衛毒防字第1103500433號函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0年3月23日健保財字第1100053247號函辦理。
三、旨案係為協助低收入邊緣戶等弱勢族群,排除其就醫障礙,維護其健康之相關費用補助為目的,該計畫執行期間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15日止,以公文發文日為主。
四、衛生福利部補助旨揭計畫之相關經費如用罄,亦不再補助。
五、檢附本府衛生局原函供參。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4月13日府教體字第1103759008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本府衛生局110年3月30日新縣衛毒防字第1103500433號函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0年3月23日健保財字第1100053247號函辦理。
三、旨案係為協助低收入邊緣戶等弱勢族群,排除其就醫障礙,維護其健康之相關費用補助為目的,該計畫執行期間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15日止,以公文發文日為主。
四、衛生福利部補助旨揭計畫之相關經費如用罄,亦不再補助。
五、檢附本府衛生局原函供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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