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新竹縣橫山國民小學

新竹縣橫山鄉橫山國民小學115學年度校園安全維護約用人員第三梯次甄選簡章(一次公告分次甄選)

一、報名資格及基本條件:
(一) 中華民國國民。
(二) 國中(含)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。
(三) 操守良好,品行端正,能吃苦耐勞,無前科記錄及不良嗜好。
(四) 無褫奪公權尚未復權或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情事者。
(五) 無「公務人員任用法」第26條迴避任用之相關情事。
(六) 具有水電修繕、木工修繕及園藝修剪等經驗或專長者尤佳。
(七) 具身障手冊並經甄選評定足以擔任本工作者,優先錄取。


二、報名及甄選日期:
以下各次甄選時間,報名時間皆為上午8時0分至8時30分,甄選時間自8時40分開始。
第一次甄選:115年8月19日(三)
第二次甄選:115年8月20日(四)
第三次甄選:115年8月27日(四)
第四次甄選:115年8月28日(五)
第五次甄選:115年9月02日(三)
第六次甄選:115年9月03日(四)


三、報名地點及甄選方式:
(一)報名地點:本校總務處。
(二)甄選地點:本校會議室。
(三)甄選方式:口試(當場即時回答:內容含自我介紹、表達能力、儀容舉止等)。每人口試時間約 5 至 10 分鐘,現場連續三次唱名不到,以棄權論。依口試成績高低錄取。

四、報名應附之文件如下:
(一)填寫報名表(附件一)及切結書、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、領用中國大陸護照具結書(附件二、三)各乙份,各欄位請以正楷字體詳細填寫。
(二)繳驗國民身份證影本,檢附正本核驗﹙證件與國民身份證所載姓名、出生日期不符者,均不得報考﹚。
(三)男性役畢或無須兵役之證明影本,檢附正本核驗,正本繳驗後發還。
(四)畢業證書、學歷證明影本,檢附正本核驗,正本繳驗後發還。
(五)警察刑事紀錄證明(良民證,申請日需為甄選當日三個月內),正本繳驗。
(六)若具有身障手冊,需檢附影本、正本核驗,正本繳驗後發還。

其餘詳見簡章公告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