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縣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
一、依據本府110年7月21日府教社字第1103716126號續辦。
二、為鼓勵終身學習,獎勵積極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,爰辦理旨揭獎勵。
三、獎勵對象:本縣轄區內各級機關、本府所屬各級學校(含幼兒園)及公營事業機構、經本府核准設立、立案或登記之法人及私立機構、團體,積極推動鼓勵員工帶薪、經費補助、公假或其他方式參與學習制度者。
四、申請期程:於110年8月31日前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一式9份,向本府提出申請。
五、評審項目依「新竹縣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」第5條分項評比,各項目名稱及配分比重如下:
(一)訂有員工學習制度規定:15%。
(二)每年給予員工帶薪、經費補助、公假或其他方式學習之情形:20%。
(三)每年編列員工學習經費額度:20%。
(四)每年員工學習之人數占總人數比率:20%。
(五)其他與推動員工學習制度有關之事項:25%。
六、「新竹縣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」相關申請書表格式,請逕至「新竹縣政府/訊息中心/法規公告」下載電子檔(網址:https://reurl.cc/Xb85a)。
二、為鼓勵終身學習,獎勵積極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,爰辦理旨揭獎勵。
三、獎勵對象:本縣轄區內各級機關、本府所屬各級學校(含幼兒園)及公營事業機構、經本府核准設立、立案或登記之法人及私立機構、團體,積極推動鼓勵員工帶薪、經費補助、公假或其他方式參與學習制度者。
四、申請期程:於110年8月31日前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一式9份,向本府提出申請。
五、評審項目依「新竹縣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」第5條分項評比,各項目名稱及配分比重如下:
(一)訂有員工學習制度規定:15%。
(二)每年給予員工帶薪、經費補助、公假或其他方式學習之情形:20%。
(三)每年編列員工學習經費額度:20%。
(四)每年員工學習之人數占總人數比率:20%。
(五)其他與推動員工學習制度有關之事項:25%。
六、「新竹縣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」相關申請書表格式,請逕至「新竹縣政府/訊息中心/法規公告」下載電子檔(網址:https://reurl.cc/Xb85a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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