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縣112年交通安全教師研習線上課程
一、依據交通部院頒方案教師每學年度應完成4小時交通安全研習。
二、本案課程內容:
(一)學校如何落實與評量國小及國中學生之交通安全基本能力(2小時)。
(二)交通安全績優學校分享(東興國中、枋寮國小)(1小時)。
(三)自行車管理與課程結合分享(1小時)。
三、完成線上研習並通過測驗者,本局同意核予4小時研習時數。
四、本案課程已置於米立雲平台(課程/教育局)。
五、開設期間:即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。
二、本案課程內容:
(一)學校如何落實與評量國小及國中學生之交通安全基本能力(2小時)。
(二)交通安全績優學校分享(東興國中、枋寮國小)(1小時)。
(三)自行車管理與課程結合分享(1小時)。
三、完成線上研習並通過測驗者,本局同意核予4小時研習時數。
四、本案課程已置於米立雲平台(課程/教育局)。
五、開設期間:即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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